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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档案邮寄查询
[档案馆]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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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程序:

1.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毕业生派遣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档案馆送交毕业生派遣及毕业生档案投递信息(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并及时将毕业生改派动态信息通知档案馆(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

2.在每年毕业生派遣前半个月内,各学院负责把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应归档的材料(含毕业时形成的档案材料和在校期间没有及时归档材料)集中装档并按专业、班级、学号进行排序;

3.毕业生离校后,按档案馆安排的时间,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各学院有关人员将毕业生入校前档案材料和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共同审核无误后,装入毕业生专用档案袋,将档案袋密封并签字;

4.档案馆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规定,按照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供的毕业生档案详细投递地址及时投递。

(二)需要改派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递

毕业生在学校第一次派遣就业后一定时间(5天)内需要办理报到证改派的,请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事宜,改派所需的书面材料详询就业指导中心(电话5505828);毕业生办理完报到证改派以后应及时将新的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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