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的通知

发布者:dagAdmin发布时间:2024-08-14浏览次数:17

为推进四川轻化工大学校史馆建设,更好更全面的展现学校的文化底蕴、发展历程、办学特色、辉煌成就和师生风范,丰富校史文化资源,弘扬652 精神,学校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教师、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领导视察材料。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省市党委和政府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以及重要外宾等来校参观、视察、

访问或演讲的照片、视频、留言簿、签到簿、题词、书信、电报、贺信、手稿、信函、批示等。

(二)学校历史史料。反映校园历史变迁和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地图、照片、牌匾、碑刻(文)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封)、徽标、印章、票据、凭证等带有学校印记的物品及档案史料。

(三)荣誉奖励。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会议、赛事,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奖励证书、奖杯(牌)、作品等,学校集体或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的表彰文件、证书、奖杯(牌)、锦旗、牌匾等。

(四)图书及教案。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及教师手写的教案、师生和校友出版的图书或教材(含早期油印本、刻印本)等;各个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等;各个时期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其他单位出版的与本校或校友有关的刊物和印刷品。

(五)印章票据。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徽、徽标、个人证件(如录取通知书、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奖励证书、奖状、奖杯、纪念章等)和票证(如饭票、粮票、水票、菜票、肉票等)。

(六)设备器具。学校在不同时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时期特征和代表性的教学用具、家具、仪器设备、文具、工具、模型、(如:电话机、打字机、实验器材等)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学校历史上形成的其他有助于了解学校历史和有收藏价值的物品。

(七)图片声像。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视频、纪念册、及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报刊、画册、照片、实物、音像、书籍)及其他有校史价值和展览价值的音像资料等。

(八)纪念礼品。有关单位、国内外友人、校友赠送的礼品及校际交流或重大活动纪念品等。

(九)个人物品。校级领导、院士、学科带头人、教授及著名校友的印章、聘书、论著、手稿、书画及自制工艺品、事迹材料、等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十)老物件。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老物件,如校服、运动服、工作服、生活用品、劳动工具、文体用品、课堂笔记等。

(十一)其它。学校历史上形成的其他有助于了解学校历史和有收藏价值的物品。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收藏者自愿将实物或文献资料无偿捐赠给学校,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予以表彰。

(二)复制。对极为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校对藏品进行复印、扫描、复制或拍照,有权展示相关材料,原件归还。

(三)代管。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本人(或亲属)有委托学校保存意愿的,学校档案馆可代为保管。

三、征集档案管理

(一)捐赠人权益

捐赠人是指自愿将个人收藏的实物或文献资料等无偿捐赠给学校的收藏者。

1.学校给捐赠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2.捐赠人及直系亲属有优先利用所赠实物档案的权利。

3.学校在利用实物档案时,注明捐赠人。

(二)征集档案相关说明

1.提供资料及实物档案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及实物档案产生的时间、地点、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职称职务、事由、以及与学校的关系等相关信息。

2.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在校时间、职称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凡捐赠、委托代管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资料或实物档案者,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和委托代管的资料、实物档案。

4.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学校档案馆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档案馆将本着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四、征集时间

常年征集:长期接受与学校创建、发展变迁相关的史料和线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联系电话:0813-5506628

电子邮箱:dag@suse.edu.cn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519 号四川轻化工大学档案馆

邮编:6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