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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档案查询规定及流程
[档案馆]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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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阅学生档案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查阅规定,严格实行查阅登记制度,严禁涂改、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2.各学院只能查阅本学院的学生档案。凡到档案馆查阅学生档案,须经所在学院学生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由学生档案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或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查阅;

3.外单位查阅学生档案,应提供其单位介绍信并经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由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方可查阅;

4.学生需查阅本人档案中的鉴定类档案材料时,由学生提出查阅申请,经所在学院学生档案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由学生档案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或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查阅。查阅非鉴定类档案材料的,须持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并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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